一、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?
1.本人到户口所在地的县(市、区)公安局开具有无刑事处罚记录证明,必须要本人去办理,并随带户口本、身份证,印制一个十指的指模,大约需要一个星期左右可取证明。
2.准备两张一寸本人近期照片,到当地派出所领取两张《户口登记内容变更申请表》空白表,并按照规定要求填写清楚、正确。
3.将《户口登记内容变更申请表》拿到所在的村委会(乡镇)或居委会(街道)签字盖章,并请村委会(乡镇)或居委会(街道)出具证明。如果是在校生或有单位的,所在学校或单位均要出具证明。
4.本人写好一份户籍改名字申请书,并随带上述证明以及户口本、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,需要派出所和县(市、区)公安局(一般均需3人以上)全部签署同意意见后才算办理完毕,然后即可办理新的身份证。
二、改名字申请书怎么写好
法律快车提醒您,申请书写明如下:
1.写明父母、子女的基本身份信息;
2.写明双方自愿变更子女姓名的意思表示、变更的新姓名、变更理由、依据等主要内容;
3.写明时间,由双方签字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,依照下列规定办理:
(一)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,由本人或者父母、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;
(二)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,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。
三、改名字所需材料
1.本人申请(未成年人由父母写申请),用A4纸、钢笔书写,注明“改名后,所有法律责任及后果由本人自己承担”;
2.工作单位证明(无工作单位的到社区盖章)(未成年人读书的由学校盖章);
3.未成年人父母双方需携带身份证、结婚证(或离婚证及离婚判决书/协议书)、小孩出生证复印件到现场签字;
4.年满16周岁的需要社区民警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、本人要到场采集信息;
5.户口本、身份证原件、复印件。